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总结(推荐9篇)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总结 第1篇

实现公正司法是司法机关的核心价值体现,也是内务司法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的永恒主题。新一届内务司法委员会牢记使命,明确思路,重普法,抓学法,促进规范执法,从而推进公正司法。

(一)跟踪督促“五五”普法审议意见的落实,有重点地组织专题法制讲座。首先,重普法,连续督促落实审议意见和决议。市十二届^v^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审议意见和有关决议,内务司法委员会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进行了多次调研督办,对市政府及司法部门近半年来贯彻落实市^v^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审议意见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了要深入宣传刑诉法修正案,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党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等建议。其次,抓学法,组织专题法制讲座。结合^v^刚通过的关于修改刑诉法的决定和新一届市^v^会举办法制讲座的需要,委员会在调研督办中发现线索,找准普法重点,建议将刑诉法修正案作为常委会法制讲座内容,得到常委会采纳。在市十三届^v^会第二次会议上,委员会通过市司法局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浩为与会人员作了关于刑诉法修正案的专题法制讲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和县、市、区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一府两院”班子成员100多人参加了法制讲座,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学法活动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审判机关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了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工作,完善了公安机关侦查措施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辩护制度。

(二)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专项工作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四化”要求。首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研。4月上旬,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视察场所、查阅案卷、交流座谈等多种调研方式,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工作情况。在调研的基础上,委员会形成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提供了较好的参考。其次,针对问题提出“四化”要求。5月9日,市十三届^v^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意见交办会上,针对执法规范化工作存在的部分检察干警对规范执法认识不足、执法规范化机制不够完善、法律监督措施落实不够有力、执法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常委会副主任王晓梅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办案工作精细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案管工作系统化、执法工作公开化的落实审议意见的四点具体要求。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总结 第2篇

内务司法委员会注重上下工作联系,积极配合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调研检查活动,加强与县、市、区^v^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对口单位的联系。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搞好工作动态宣传。

(一)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工作。2012年初,委员会赴省人大内司委联系工作,省、市人大内司委互相介绍了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并就进一步加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在监督议题上,市人大选取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和社区建设情况调研的议题与省人大的监督议题一致,有利于上下联动,得到了省人大的肯定和支持。为了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儒芝一行来黄调研城乡社区建设情况,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省人大调研组对我市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

(二)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和对口单位的工作联系。一是采取互通情况的方式加强联系。2月,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委员会2012年监督工作议题。会后,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会议确定的监督议题进行了分月安排,并将分月安排及时印发各县、市、区人大参阅。大冶市人大内司工委也向市人大内司委通报了2012年工作的完成情况。二是采取对口座谈的方式加强联系。11月,委员会召开17家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征求2013年委员会提请常委会监督的议题,加强与各单位的交流联系,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发挥新一届市^v^会法律咨询组、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的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和法律咨询组工作会议,建立了《市十三届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了《市十三届^v^会法律咨询组工作职责》,为“两组”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不断完善重大信访件、资料的建档制度和文件资料的传阅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四)注重工作动态宣传。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向人大工作动态投稿,以工作动态宣传的方式展示委员会的重要活动,并建立了每次活动有动态宣传的机制。截至目前为止,委员会办公室向人大工作动态投稿30余篇,其中,创新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法律咨询组活动形式的信息已经在省人大《楚天主人》上登载宣传,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人大对外宣传工作。

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一些工作特色,主要是坚持了三个注重:一是注重选择重点议题,促进公正司法、为民执法和改善民生;二是注重工作创新,探索类案监督形式,组织“两组”开展“两行”活动;三是注重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督办代表建议。同时也存在三个不足:一是对县、市、区人大联系指导不足;二是与对口部门单位联系不足;三是充分发挥“两组”职能作用不够。新的一年,委员会将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依法履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有关工作任务。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总结 第3篇

2011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协助市^v^会加强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监督,使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强化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督促健全事故灾难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而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协助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监督

1、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审判机关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

2、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有关决议;(11月)

3、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市民防局关于全市民防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

二、开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检查

开展对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检查,提请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3月)

三、组织督办代表议案建议

选择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涉及内务司法方面关注民生的部分议案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进行督办。

四、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

邀请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参加专项工作调查和视察等活动,建议常委会安排专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代表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发挥法律咨询组作用

完善法律咨询组活动机制,进一步探索发挥法律咨询组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立法调研、议案建议处理和涉法涉诉疑难案件等方面的咨询作用。

六、委员会其他工作

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积极配合上级人大的工作;加强与县(市)、区^v^会相关工委的联系,提供工作指导,增进相互交流;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单位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总结 第4篇

3月-10月,按照市人大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内司委全体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全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支部安排的集体学习,个人也抽出时间开展自学;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座谈会、信函征询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反思,处级党员领导深入查摆个人问题;民主评议阶段,处级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深入查摆自身“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冷静接受他人批评意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委内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强化了宗旨意识,坚定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大家都感到灵魂深处受到了一次洗礼和触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一年来,内务司法工作方面注重同联系部门的沟通配合,着力发挥专委会委员的集体作用,积极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调研,强化与兄弟委办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常委会交付的任务。与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调研的深度广度、方法措施创新、提出建议的科学准确性以及对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督办方面还有不足等等,需要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总结 第5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依法履行立法、监督职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

(三)推进妇女平等合法享受权益。针对以“村规民约”等形式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妇女受家暴等问题,专题调研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法维护妇女人身权益和土地权益情况,提出建立家暴早期干预机制、“村规民约”审查和监督机制等建议。顺应全面二孩政策的新情况,结合我省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等实践的新经验,参与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妇女参政议^v^利、受教育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利的维护和改善,并就加强性别平等教育、保障劳动就业权益以及充分发挥政府、群团和其他组织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上的重要作用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目前该法规已进入二审阶段。

(四)关注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会同省残联和省民政、人社等部门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推动解决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存在较大障碍、集中就业明显下滑、就业保障金征缴困难、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偏低等问题,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和我省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紧扣法律法规刚性规定,在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和残疾预防等方面不断完善政策,切实采取措施,全面整合助残资源,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总结 第6篇

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基础,紧紧依靠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开展工作、提升水平。

(一)在密切联系服务代表中推进工作。届初,牵头成立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通报我委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集中开展视察调研,或者分别参与活动,发挥代表专业优势。本届以来我委的每一项重要活动基本上都有专业代表参加。扩大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工作调研和专题视察等活动293人次,与代表形成良好互动。注重联系走访基层代表,委员会负责同志每人联系三位基层的省人大代表,每年都会采取到基层代表所在单位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视察调研等方式,“走下去”“请上来”相结合,主动听取和回应基层一线代表的呼声。

(二)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成率。围绕“完善社区矫正条例”“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等代表议案建议,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我省在有关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配合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问题解决,在条件成熟时协助常委会制定修改相关法规。同时,积极向常委会建议并配合重点督办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10件,涉及养老服务和医养融合、加大对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打击力度等方面。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总结 第7篇

契合司法体制改革进程,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应强烈的议题,每年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支持法院强化审判权、执行权。听取和审议法院行政审判、环境资源诉讼和执行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法院加强和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创新行政审判方式,提高行政审判质效。针对环境资源诉讼立案难、取证难、判决难等问题,支持法院依法受理适格主体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法院加强依法执结案件工作力度,规范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行为,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制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二)督促检察院加强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各级检察院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对民事案件法律监督的力度,着力解决裁判不公、违法执行、滥用职权等问题;针对“有权人以权赎身,有钱人提钱出狱”等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督促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督实效,保证刑罚执行公正高效权威。

(三)助力司法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法院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办案质效。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支持检察机关整合内设部门,遴选员额检察官,推进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制度改革,构建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受^v^内司委委托,承担“两院”组织法修订工作中的司法责任制专题研究和相关条文起草工作。

(四)助力推动反腐保持高压态势。坚决贯彻^v^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推动全省检察院“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检察院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围绕重点岗位、重要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进智慧侦查建设,提升侦查信息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要求检察院结合查办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和腐败易发多发行业犯罪态势的分析,针对性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总结 第8篇

2010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要点,依法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强化决议执行效果,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增长的决议》。去年以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将督促该决议的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委员会从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入手,认真督办审议意见,在新的层面上继续督促决议的落实。

一是以跟踪检查的方式督促审议意见的落实。2009年11月,市十二届^v^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做好创业促进就业的专项工作报告后,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园区建设、加强担保贷款工作、加强产业引导、提升创业质量和加强协调服务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交办后,委员会一方面与市政府办事机构联系,督促制定措施,逐条研究处理。市政府专题研究后,印发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专班,统筹、领导、协调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另一方面,从督促解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入手,将加强担保贷款工作及加强创业金融服务作为重点,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审议意见的落实。年初,我们就与有关部门联系,督促在今年预算中增加担保贷款基金;3月,委员会前往市财政局、市小额担保贷款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检查担保贷款工作的进展情况;4月,又深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实地察看创业培训、金融服务等情况。通过联系了解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落实及创业园(街)建设标准制定的情况,特别是通过跟踪检查创业资金安排和落实的情况,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

二是以审议意见的落实提升决议执行的效果。截止今年10月底,我市担保贷款基金在去年22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5000万元,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亿元,扶持成功创业6955人,带动就业万人,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同比提高了个百分点。同时,已有2014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提供信用担保8043万元,我市的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创业园(街)建设标准,全市已命名建成市级创业园(街)19个。委员会通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创业资金,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资本金,加大担保贷款投放力度,使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较快,创业人数大量增加,就业人数也有较大增长,审议意见的落实效果十分明显,从而提升了以创业促就业决议执行的效果。

二、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工作涉及社会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督促市政府及其公安消防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抗御火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内务司法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开展了消防法执法检查。

一是采取检查与视察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委员会精心研究制订消防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执法检查采取集中检查与实地视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8日至9日,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视察了市消防支队特勤队营区,现场察看了各种器材装备、官兵消防演习和文化长廊展示,听取了市消防支队工作汇报;分组检查了城区和大冶市10家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娱乐场所、社区和消防单位;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的汇报,并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经过委员会的精心组织工作,并通过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保证执法检查取得了扎实的效果。

二是抓住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建议市政府认真整改。今年9月,市十二届^v^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在委员会起草的该报告中,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特别是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皇姑岭社区孙家湾村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抓紧整改。10月,常委会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采取面对面交办的形式,要求市政府及其公安消防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关于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市消防支队负责人都表示,要及时制定相应措施,抓紧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正在起草督办通知,督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尽快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抓紧整改孙家湾村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同时,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加强高层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审议意见,市公安消防部门结合上海市静安区高层教师住宅楼火灾的教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市131个高层公共建筑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

三、加强监所检察监督,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内务司法委员会每年都至少选取“两院”工作中的一个专题,协助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确定专项工作监督议题。监所包括^v^、劳教所和看守所。监所的安全稳定,人民群众非常关注。近几年来,外地相继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委员会及时关注这一热点,选取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这一专题,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二是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全面真实了解情况。今年3月上中旬,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对我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查研究。委员会邀请部分常委会委员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座谈等方式,先后听取了市检察院和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观摩了市检察院自主开发的“监外五种人”信息管理系统;实地察看了派驻检察室和黄石市、大冶市、阳新县看守所,市强制戒毒所、劳教所以及黄石^v^;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县(市)区人大、公安、检察、司法等单位和部门相关负责人、部分干警的意见和建议,比较全面真实地了解了我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

三是注重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督促有条件的及时整改。如委员会在现场察看阳新县看守所时,发现该所基础设施薄弱,关押量大,安全隐患较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员会当即与县政府联系协调,县政府同意为该所解决10万元资金,并已拨付到位。另一方面形成调查报告,在充分肯定监所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还存在监所检察干警人员较少、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够平衡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调查报告提交市十二届^v^会第十五次会议参阅,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今年下半年,委员会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督办了解,并向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认为市检察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推进监所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使审议意见得到较好的落实。

四、督办人大代表建议,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活动

今年以来,内务司法委员会继续认真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并在组建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专业代表小组活动。

一是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督促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建议共46件。委员会选取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单位门牌号码、关于将黄石市儿童活动中心纳入沿磁湖总体规划两件建议作为今年常委会分管领导重点督办件。在督办中,委员会注重创新督办方式,协调解决建议办理中的难题。第一,采取面对面督办方式,邀请提建议代表参与督办工作。代表与承办单位见面,有利于代表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并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委员会在督办上述两件建议中,分别邀请刘正新、汪岚代表参与,并使代表实地察看办理情况,听取他(她)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面对面督办。第二,根据实际情况不同,采取不同方式督办代表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单位门牌号码的建议,关系千家万户,关乎城市形象。委员会在督办时,结合 “双迎”活动契机,及时向承办部门市民政局提出办理建议,将办理工作由规范开发区单位门牌号码延伸到全市门楼牌和街路牌,统一全市门路牌设置,服务于节庆活动。7月1日,委员会听取了市民政局办理工作汇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采取“四级联动”方式,整体推进全市门路牌设置工作。各城区已于8月1日前完成街路牌设置任务,10月底前完成门楼牌设置任务;大冶市、阳新县将在年底前完成门路牌设置任务。关于将市儿童活动中心纳入沿磁湖总体规划的建议,涉及总体规划,承办单位较多。委员会注重协调,以协调促进办理工作。今年7月,委员会召集市妇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等相关承办单位,共同商讨办理工作,达成如下共识:各承办单位各负其责并加强联系,市规划局、市妇联负责根据沿磁湖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市儿童活动中心规划设计;市商务局负责根据市儿童活动中心功能定位,拟定招商引资事项。目前,建议正在落实中。

二是积极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今年10月,委员会邀请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成员旁听了大冶市人民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举行的量刑规范化示范庭审。这次庭审是量刑规范化改革在我市试行工作的“第一槌”,旁听庭审也是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开展的第一次活动。庭审结束后,委员会召开了专业代表小组座谈会。会上,围绕量刑规范化改革主题,代表们提出了一些较好的意见建议。通过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专业代表小组人大代表意识进一步增强。11月,又邀请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参加了市公安局政风行风评议活动。12月,还组织了一次专业代表小组活动,邀请市人代会秘书处议案组负责人向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讲授如何提高书写议案建议质量的业务知识,以提高他们依法履职的能力。

五、配合上级人大工作,协助开展立法调研等活动

内务司法委员会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积极配合省^v^会来黄开展活动。

一是配合省^v^会来黄开展立法调研。今年上半年,省^v^会先后来黄开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相继组织实地察看黄石市人力资源市场,召开座谈会,使省^v^会立法调研组广泛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为省^v^会民主立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委员会还加强联系协调,对于《^v^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草案)》、《^v^人民调解法(草案)》、《^v^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上报省^v^会,为其科学立法建言献策。

二是承担省^v^会委托执法调研任务。3月中旬,受省^v^会的委托,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我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调研。委员会在去年进行妇女权益工作情况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省^v^会提出的了解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和政治权益保障情况的要求,会同市妇联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全面了解了我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和政治权益保障情况,并形成执法调研报告上报省^v^会。

三是协助省^v^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8月中旬,省^v^会执法检查组来黄开展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委员会周密安排接待工作,联系检查组视察社区、戒毒所,组织15家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在黄省人大代表与检查组座谈,并陪同检查组赴阳新县进行检查。通过委员会的精心组织和缜密安排,保障了检查组在黄活动的顺利开展。

此外,委员会还根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要求,了解我市贯彻落实省^v^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将我市^v^会贯彻落实决定的做法和体会报告给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六、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内务司法委员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密切与选民群众的联系,重视对来信来访的处理。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法律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和机关党委、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积极参与机关的各项活动。认真结合实际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监督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决定和民诉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司法监督的文件,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水平。

二是走访联系选民,反映民意诉求。市^v^会副主任左莉、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江华,以市人大代表身份积极参加“人大代表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倾听意见,解民难题。今年7月,深入西塞山区澄月街办牧羊湖社区、黄思湾街办新建区社区,听取了十几位选民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督促落实。如对于新建区社区选民反映的该区道路路口积水问题,刘志明代表曾提出建议,两位市人大代表了解情况后,加大督办力度,及时通过市^v^会代表工作室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目前,市城投公司已铺设了一条排水管,解决了这一问题。

三是探索开展法律咨询组活动。委员会积极探索开展法律咨询组活动的方式,对于涉法涉诉的疑难信访件,注意听取法律咨询组的意见建议,还专门组织法律咨询组全体成员与市中院负责人座谈沟通,对疑难案件的处理提出调解建议,采取调解方式结案,争取做到案结事了。

一年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广泛联系对口部门单位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够。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总结 第9篇

类案监督是内务司法委员会近年来持续探索依法督促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公正司法的一种监督形式。依据常委会有关制度规定,委员会及时协助常委会成立了市十三届^v^会法律咨询组和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组织“两组”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和旁听庭审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两组”专业职能作用。

(一)旁听庭审阅案卷,法律咨询见效果。为加强对审判机关的类案监督,4月23日,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法律咨询组旁听了庭审,并从本级人民法院和部分县、市、区人民法院抽调了5起刑事及民事类疑难案件案卷,供法律咨询组查阅。法律咨询组经过认真查阅,提出了法律意见书。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咨询组的意见书,制定了针对卷宗材料中时间、人名不准确等案件质量瑕疵问题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等“三个不放过”的整改措施,促进了审判机关办案质量的提高,类案监督工作找到了突破口。委员会还将加强类案监督工作,督促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的经验,在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交流,受到了省^v^会领导的好评。省人大《楚天主人》第九期以《守卫司法公正》为题,宣传介绍了我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创新类案监督的作法。

(二)开展企业、社区行,专业代表小组付行动。一是开展关注青年创业企业行活动。在调研审查促进青年创业的议案,进一步督促以创业促就业决议落实的基础上,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专业代表小组视察调研了大学生创业园,提出了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更好地服务青年创业的建议。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二是开展关注无毒社区创建行活动。为进一步了解我市禁毒工作情况,委员会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毒社区创建调研活动。通过调研了解到我市毒情的严峻形势,提出了建立康复就业基地,使戒毒人员得到就业安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